离婚纠纷中争议最大、金额最高的通常就是房子。房子怎么分,核心看三个要素:谁出的钱、什么时候出的、登记在谁名下。把这三点理清,大部分房产分割问题就有了答案。

常见情形对号入座

情形一: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由双方协商作价归属,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折价款;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情形二: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不适用于本情形。

情形三: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不动产一般判归首付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得房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情形四:父母出资购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婚后父母出资,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处理。

分割方式

  • 协商作价: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由其支付折价款,通常按市场评估价扣除剩余贷款后计算;
  • 竞价取得:双方都想要房的,可以在法院主持下竞价,价高者得房并支付对方份额;
  • 出售分割:双方都不要房或无力补偿对方的,出售后分割价款。

特别提醒:加名的法律后果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一般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可以分割。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因素酌情确定分割比例,并非一律对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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