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责任,拖着不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出了纠纷就否认劳动关系。对此,《劳动合同法》设定了相当严厉的责任。

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个关键规则

  • 最多11个月: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最多11个月;
  • 满一年仍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此后单位不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仍需支付二倍工资;
  • 仲裁时效1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江苏实践中,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一般按月逐月计算时效,拖得越久能主张的月份越少,务必尽早申请仲裁。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以下证据组合通常足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 工资转账记录、工资条(转账主体为个人也常见,需配合其他证据);
  • 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记录;
  • 工牌、门禁卡、工服、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照片;
  • 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工作邮件;
  • 同事证言、与负责人的沟通录音。

两种常见话术的真相

「签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名称不重要,实质上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的,法院照样认定劳动关系。

「试用期不用签合同」——错误。用工之日起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超过一个月不签同样要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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