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HR嘴里的「N」「N+1」「2N」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情形,能不能拿到、能拿多少,取决于解除的性质。
N、N+1、2N 分别是什么
- N(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无过失性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裁员等法定情形下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6条);
- N+1:无过失性辞退时,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2N(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
怎么算 N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
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含奖金、津贴),不只是基本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哪些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常见情形:没有任何法定理由的辞退;有理由但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通知工会);在员工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辞退(《劳动合同法》第42条禁止解除的情形);以「业绩不达标」辞退但没有考核制度和培训调岗记录的。
被辞退后立即要做的三件事
- 固定证据:口头辞退的,第一时间录音;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写明解除理由;保留工牌、考勤、工资流水;
- 不要主动辞职:一旦自己写了辞职申请(个人原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基本无望;
- 一年内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离职之日起一年,仲裁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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