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刑拘通知书,或者联系不上家人被告知「被带走调查」,绝大多数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慌。先把最重要的话说在前面:判决前家属无法会见在押人,只有律师可以。慌乱之中最容易犯的错,恰恰是把时间浪费在错误的动作上。

先弄清三个基本情况

家属一般会在拘留后24小时内收到拘留通知书(邮寄较慢),上面载明涉嫌罪名和羁押的看守所。拿不到通知书的,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办案单位询问。先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关押在哪个看守所、办案单位是公安还是监察机关。

为什么说前37天是「黄金窗口」

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3日,可延长至7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达30日。加上检察院7日的审查批捕期限,从拘留到是否批捕的节点最长37天

批捕之前,案件事实和证据尚在形成中,律师此时介入可以会见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一旦批捕,后续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的难度会明显增加。

家属能做的

  • 委托律师尽快会见:了解涉案情况、转达家里信息、稳定情绪、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 给看守所账户存款、送必需衣物(按看守所规定办理);
  • 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材料:涉及经济犯罪的,准备还款、退赃、取得谅解的可能性方案;
  • 如实向律师提供信息,配合制定辩护方案。

家属千万不要做的

  • 不要相信「花钱捞人」「找关系放人」:这是最常见的诈骗和行贿陷阱,钱没了、人没出来,家属还可能涉嫌犯罪;
  • 不要找证人「对口径」:串供、作伪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均可能构成犯罪;
  • 不要转移涉案财产
  • 不要拖延:37天窗口一过,辩护重心就要转向后续程序,越早介入选择越多。

遇到类似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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