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效行政裁判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如何救济?

行政诉讼中,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条件的,应当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行政诉讼中,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中,再审申请人应当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其他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与行政行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应当何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存在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超过上述申请再审的法定时限,不宜启动再审程序。

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行政诉讼再审审理期间,被申请人能否提出再审申请?当事人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审理期限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行政再审审查期限是多久?

对申请人的行政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行政再审审查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能否申请鉴定、勘验?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能否撤回再审申请?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人民法院询问的,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再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行政再审申请案件中,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行政再审申请案件中,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存在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审理:(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启动行政诉讼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者发出检察建议。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出抗诉:(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外,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案件中,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行政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多久作出再审裁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抗诉材料期间,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第三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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