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2)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3)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4)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5)决定内容。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即国家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行为以何种责任方式承担法律后果。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也就是说,除特别情形以外,绝大部分赔偿应当通过货币支付的方式进行。如果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侵犯人身自由,是指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例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在实践中,以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为标准基数,根据全体职工每年的法定工作日总数进行折算。这里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如果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在国家赔偿中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致害人不法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而使得受害人心理上、精神上遭受严重损害,致害人对此给予的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行使行政职权侵犯人身权或者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的消除影响,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公民名誉权、荣誉权受侵害而产生的不良影响,以恢复公民原有的名誉和荣誉。恢复名誉,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公民名誉权、荣誉权受损害的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荣誉,使之恢复到侵害发生之前的状态。赔礼道歉,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因损害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通过公开的方式,以使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请求受害人谅解。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国家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应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处理:(1)如果是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2)如果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下面第3项、第4项的规定赔偿;(3)如果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如果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如果财产已经被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如果是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如果需要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返还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如果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如何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赔偿责任而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交赔偿请求人核对或者向赔偿请求人宣读,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
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为了防止赔偿义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使赔偿金能够及时支付给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国家赔偿中,超过规定的时效,赔偿请求人不能再行使赔偿请求权。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如何救济?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审查期间,不停止生效决定的执行。此外,如果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发现赔偿决定确有错误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国家赔偿是因为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侵害后,国家给予的一种补救和抚慰,以达到侵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在我国,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过程中,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获得的赔偿,也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遇到具体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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