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共 34 个问题(点击展开目录)
- 当事人能否通过互联网等在线方式进行立案、调解、庭审等各项诉讼活动?
- 在线开展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可以选择适用在线诉讼?
-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
- 在线诉讼过程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
- 当事人已同意相应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的,能否反悔?
- 在调解等诉讼环节中,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线下参与…
- 当事人已同意适用在线诉讼,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或者不作出相应诉讼行为,…
- 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的,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交原件、原物…
-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符合原件原物形式要…
- 当事人能否在线进行证据交换?具体有哪几种形式?
- 当事人能否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哪些不适用在线庭审?
-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件,能否适用在线庭审?
- 诉讼当事人等出庭人员参加在线庭审时,应当遵守哪些庭审规则?
- 证人能否通过在线方式出庭?当事人对此提出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 适用在线庭审的哪些案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其庭审过程?
-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
- 人民法院适用电子送达时,哪些情形下视送达完成?
-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案件各方当事人如何确认和签收笔录等诉讼材料…
- 当事人可以依托哪个平台在线进行调解?哪些案件可以在线调解?
-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 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退回并作出处理?
-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如何确定?
-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可以选择哪些调解方式?
-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哪些主体可以作为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调…
- 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更换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 当事人经在线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在立案前在线达成调解协议的,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 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或者出具调解书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可能…
- 在线调解的期限是多久?
- 在线调解程序在哪些情形下终结?
- 在线调解过程中,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有哪些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投…
当事人能否通过互联网等在线方式进行立案、调解、庭审等各项诉讼活动?
为方便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线参与诉讼,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线开展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法院在线开展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高效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完善审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保障,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2)合法自愿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3)权利保障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强化提示、说明、告知义务,不得随意减少诉讼环节和减损当事人诉讼权益。(4)便民利民原则。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完善诉讼平台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司法需求,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诉讼引导,提供相应司法便利。(5)完全可靠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效保障在线诉讼数据信息安全。规范技术应用,确保技术中立和平台中立。
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可以选择适用在线诉讼?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1)民事、行政案件;(2)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3)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4)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5)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
在线诉讼是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多的选择,并不具有强制性。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告知适用在线诉讼的具体环节、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并根据当事人对在线诉讼的相应意思表示,作出以下处理:(1)当事人主动选择适用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另行征得其同意,相应诉讼环节可以直接在线进行;(2)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在线进行;(3)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4)当事人仅主动选择或者同意对部分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得推定其对其他诉讼环节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对人民检察院参与的案件适用在线诉讼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在线诉讼过程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同意某诉讼环节在线进行的,如果存在当事人欠缺在线诉讼能力、不具备在线诉讼条件或者相应诉讼环节不宜在线办理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例如,当事人虽然同意在线诉讼,但不具备使用智能手机或者电脑的能力,人民法院视情况应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
当事人已同意相应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的,能否反悔?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已经同意对相应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但又反悔的,应当在开展相应诉讼活动前的合理期限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该当事人不存在故意拖延诉讼等不当情形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转为线下进行。
在调解等诉讼环节中,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线下参与诉讼?
人要求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线下参与诉讼活动的,应当提出具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案件存在案情疑难复杂、需要证人现场作证、有必要线下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情形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转为线下进行。
当事人已同意适用在线诉讼,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或者不作出相应诉讼行为,也未在合理期限提出线下诉讼申请的,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已经同意适用在线诉讼,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在线诉讼活动或者不作出相应诉讼行为,也未在合理期限内申请提出转为线下进行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例如,如果是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按撤诉处理;如果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的,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的,应当先行在诉讼平台完成实名注册。人民法院应当通过证件证照在线比对、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方式,核实诉讼主体的实名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护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确认诉讼主体身份真实性。诉讼主体在线完成身份认证后,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参与在线诉讼的诉讼主体应当妥善保管诉讼平台专用账号和密码。除有证据证明存在账号被盗用或者系统错误的情形外,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本人行为。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交原件、原物?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人民法院不得要求其再提交纸质件,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原件、原物:(1)对方当事人认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不一致,并提出合理理由和依据;(2)电子化材料呈现不完整、内容不清晰、格式不规范;(3)人民法院卷宗、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提交原件、原物;(4)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提交原件、原物。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符合原件原物形式要求?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符合原件、原物形式要求:(1)对方当事人对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的一致性未提出异议;(2)电子化材料形成过程中已经过公证机构公证;(3)电子化材料已在之前诉讼中提交并经人民法院确认;(4)电子化材料已通过在线或者线下方式与原件、原物比对一致;(5)有其他证据证明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一致。
当事人能否在线进行证据交换?具体有哪几种形式?
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选择及案件情况,可以组织当事人开展在线证据交换。各方当事人选择同步在线交换证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时间登录诉讼平台,通过在线视频或者其他方式,对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证据材料或者线下送达的证据材料副本,集中发表质证意见。各方当事人选择非同步在线交换证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查看已经导人诉讼平台的证据材料,并发表质证意见。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在线证据交换,但对具体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同步在线证据交换。
当事人能否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哪些因素作出处理?
区块链是一个又一个区块组成的链条,每一个区块中保存了一定的信息,它们按照各自产生的时间顺序连接成链条。区块链技术基于自身链式数据结构、分布式存储和加密机制等技术特点,能够很大程度上保障数据上链后难以篡改,为人民法院认定证据的真实性提供技术支撑。当事人提交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以下因素作出判断:(1)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2)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是否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3)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型、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哪些不适用在线庭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意愿、案件情况、社会影响、技术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采取视频方式在线庭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在线庭审:(1)各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2)各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参与在线庭审的技术条件和能力;(3)需要通过庭审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4)案件疑难复杂、证据繁多,适用在线庭审不利于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5)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6)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受到广泛关注;(7)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其他不宜适用在线庭审的情形。采取在线庭审方式审理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转为线下庭审,已完成的在线庭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在线询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参照上述规则。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件,能否适用在线庭审?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全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案件中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中明确线上或者线下参与庭审的具体方式,告知当事人选择在线庭审的权利,被公告方当事人未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表示同意在线庭审的,被公告方当事人适用线下庭审;其他同意方适用在线庭审的当事人,可以在线参与庭审。
诉讼当事人等出庭人员参加在线庭审时,应当遵守哪些庭审规则?
在线庭审过程中,出庭人员应当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证人能否通过在线方式出庭?当事人对此提出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证人、鉴定人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庭审活动。经证人同意,其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出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指定在线出庭场所、设置在线作证室等方式,保证其不旁听案件审理和不受他人干扰。当事人对证人在线出庭提出异议且有合理理由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要求证人线下出庭作证。鉴定人、勘验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线出庭的,参照上述规定。
适用在线庭审的哪些案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其庭审过程?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开庭审活动。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中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
诉讼过程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1)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2)受送达人在诉讼前对适用电子送达已作出约定或者承诺;(3)受送达人在提交的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答辩状中主动提供用于接收送达的电子地址;(4)受送达人通过回复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
人民法院适用电子送达时,哪些情形下视送达完成?
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送达。受送达人未提供或者未确认有效电子送达地址,人民法院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电子地址送达的,根据下列情形确定送达是否生效:(1)受送达人回复已收悉,或者根据送达内容已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的,即完成有效送达;(2)受送达人的电子地址所在系统反馈受送达人已阅知,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悉的,推定完成有效送达,但受送达人能够证明存在系统错误、送达地址非本人使用或者非本人阅知等未收悉送达内容的情形除外。对同一内容的送达材料采取多种电子方式发送受送达人的,以最先完成的有效送达时间作送达生效时间。人民法院适用电子送达,可以同步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诉讼平台提示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查阅、接收、下载相关送达材料。人民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应当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并制作电子送达凭证。电子送达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案件各方当事人如何确认和签收笔录等诉讼材料?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时,应当在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等诉讼环节同步形成电子笔录,案件各方当事人在线核对确认后,可以通过在线确认、电子签章等方式,确认和签收调解协议、笔录、电子送达凭证及其他诉讼材料。
当事人可以依托哪个平台在线进行调解?哪些案件可以在线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当事人在立案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在线进行调解的主要平台。民事、行政、执行、刑事自诉以及被告人、罪犯未被羁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律规定可以调解或者和解的纠纷,可以在线调解。行政、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在线调解,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采用在线调解方式调解,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同意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填写身份信息、纠纷简要情况、有效联系电话及接收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地址等,并上传电子化起诉申请材料。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已经提交过电子化申请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当事人填写或者提交电子化起诉申请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纸质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退回并作出处理?
当事人在立案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退回申请并分别予以处理:(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告知可以采用其他纠纷解决方式;(2)与当事人选择的在线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建立邀请关系的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不具有管辖权,告知选择对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邀请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进行调解;(3)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不适宜在线调解,告知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调解或者立案手续。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如何确定?
当事人一方在立案前同意在线调解的,由人民法院征求其意见后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当事人双方同意在线调解的,可以在案件管辖法院确认的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中共同选择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当事人同意由人民法院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或者无法在同意在线调解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选择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在线调解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可以选择哪些调解方式?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主持在线调解的人员应当在组织调解前确认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方式,并按照以下情形作出处理:(1)各方当事人均具备使用音频、视频技术条件的,指定在同一时间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法在同一时间登录的,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分别指定时间开展音频、视频调解;(2)部分当事人均不具备使用音频、视频技术条件或者拒绝通过音频、视频方式调解的,确定现场调解的时间、地点。在线调解过程中,部分当事人提出不宜通过音频、视频方式调解的,调解员在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组织现场调解。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哪些主体可以作为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调解?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及人民法院邀请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开展在线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公布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情况、纠纷受理范围、擅长领域、是否收费、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选择。此外,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民商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线参与调解。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内地港资、澳资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线参与调解;对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我国台湾地区居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大陆台资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我国台湾地区居民在线参与调解。
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更换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换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更换后,当事人仍不同意且拒绝自行选择的,视为当事人拒绝调解。
当事人经在线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经在线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基本情况、调解不成的原因、导致其他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示的其他情况。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作出处理:(1)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可以建议通过在线立案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当事人选择在线立案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将电子化调解材料在线推送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登记立案;(2)立案前委派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3)立案后委托调解的,调解不成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审理。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组织在线调解的,调解不成后,应当及时审判。
当事人在立案前在线达成调解协议的,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或者出具调解书?
通过调解,当事人在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记入调解笔录并按诉讼外调解结案,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线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结案。
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或者出具调解书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可能实施虚假调解行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发现当事人可能采取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等手段实施虚假调解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当事人不提供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或者出具调解书。当事人构成虚假调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将线索和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在线调解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立案前在线调解的期限为三十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不受此限。立案后在线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七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不受此限。立案后延长的调解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委派委托调解或者当事人申请调解的调解期限,自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确认接受委派委托或者确认接受当事人申请之日起算。审判人员主持调解的,自各方当事人同意之日起算。
在线调解程序在哪些情形下终结?
当事人在线调解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线调解程序终结:(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当事人自行和解,撤回调解申请;(3)在调解期限内无法联系到当事人;(4)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调解;(5)当事人分歧较大且难以达成调解协议;(6)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且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延长调解期限的合意;(7)当事人一方拒绝在调解协议上签章;(8) 其他导致调解无法进行的情形。
在线调解过程中,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有哪些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投诉?
在线调解过程中,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遵守调解职业道德,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调解。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投诉:(1)强迫调解;(2)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者当事人调解申请;(3)接受当事人请托或者收受财物;(4)泄露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以及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但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其他违反调解职业道德应当作出处理的行为。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视情形作出解聘等相应处理,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应用
遇到具体法律问题?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整理),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与实际情况分析。江苏常华律师事务所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北路 21 号三楼,咨询热线 0519-88877166,欢迎来电或在线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