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不用另行起诉、不收诉讼费。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犯罪嫌疑人非法侵犯被害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以针对遭受侵犯的人身权利及因犯罪行为带来的物质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人民检察院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此外,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刑事诉讼中,因受到犯罪侵犯的被害人,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刑事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如果没有物质损失,也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谓物质损失,通俗地说,就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而且是直接损失。对于受到犯罪侵犯,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财产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为了更好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依法负有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责令其退赔的职责义务,无需由被害人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或者赔偿。如果被害人针对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比如,在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中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人民法院会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而且赔偿的范围要大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能够通过国家赔偿获得救济的,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员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刑事被告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是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是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是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是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否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主张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这里,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既包括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对有关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包括经人民法院告知后,虽对有关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害人的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是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中,共同犯罪案件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当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中,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诉讼过程中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能否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能否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拒不到庭,应当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拒不到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公告送达以外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的,可以不将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也可以告知附带民事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能否提起?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如何处理?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是作出判决的,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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